《民办教育促进法》将于今年9月1日施行。日前,广州市教育局、市司法局联合组织召开了《民办教育促进法》学习贯彻座谈会。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、市民政局、市计委、市财政局等14个与《民办教育促进法》贯彻实施密切相关的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。
广州市副市长李卓彬在会上强调,政府要依法规范对民办教育的管理。首先要把好民办教育的入口关。市和区(县级市)教育、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要按照各自的审批权限,规范民办学校的受理和审批程序,坚持标准,依法审批,让真正符合条件的办学者进入民办教育市场。其次是要加强对民办学校的督导评估。要健全和完善对民办教育机构的年检、评估制度,督促民办教育机构依法办学。要对民办学校的财产、财务进行审核审计,确保教育资源不流失。再次是要加大行政执法力度。对发布虚假广告、以虚假证明文件或其他欺诈手段骗取办学许可证、恶意终止办学、抽逃资金、挪用办学经费以及其他严重违反《教育法》、《教师法》的行为,要严肃查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