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省物价局、财政厅、教育厅联合下发通知,规定取消高等学校的“重新学习学费”,从今年春季开学起执行。
此前,三部门曾规定:学生考试不及格,可免费给予一次补考机会,不收取补考费;对补考后仍不及格需要重新学习的,学校可收费。学费标准不得超过原来学习该门课程的费用标准。